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的考评办法
“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采取分局、农场上下联动,工作考核、听证评议和问卷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参评部门分为综合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三类,评议结果分为三个档次,即最佳单位、达标单位和最差单位。其中综合执法类、综合管理类前四名为最佳单位,社会服务类前三名为最佳单位;其他6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60分以下且排在后三名的为最差单位。
(一)问卷测评办法
1、问卷测评以农场为单位进行。问卷总数为1500份,由分局纠风办按参评部门笔划排序统一设计。具体分配数量届时通知。
2、问卷测评主体的范围及选择方法。测评主体范围应包括国有企业、外资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业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干部、群团组织干部、街道干部、离退休人员及工人、下岗职工等。各层面所占比例由各级纠风办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原则上企业测评票要占50%以上,要尽可能选择各类参评部门的直接服务对象。测评主体的选择方法为随机抽样。
3、问卷统计和综合分析由分局和农场负责。各农场要以分局确定的参评部门和分局分配的问卷数量为基数,不得增加问卷数量。每张问卷总分为100分,“好”为100分,“较好”为80分,“一般”为60分,“差”为40分。
(二)听证评议办法
听证评议由分局、农场纠风办负责组织,纪委主管领导参加。会上,由参评部门主要领导简要报告一年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及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然后由评议代表有针对性地提出质询,当场填票打分,并汇总公布。参加听证会的评议代表由社会各界(局领导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代表、退休老领导代表、国有企业代表、社区街道党委代表、群团组织代表、综合部门代表、主管“双评”工作的领导代表)人士组成,并注意突出参评部门的服务对象。评议代表采用轮换制,应在召开听证会的前一天随机选取,并严格保密。听证评议按照参评部门的类别分别进行。
(三)工作考核办法
1、工作考核由分局、农场纠风办分别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按照评议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实事求是地打分。同时,要征求检察、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参评部门当年发生或暴露的违纪违规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问题,自身积极调查、严肃处理的,可不扣分;由有关部门查出来的或交由本部门而不及时调查处理甚至包庇袒护的,要酌情扣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及所属单位发生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问题和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最佳单位。
2、在确定参评部门的最终排名时,工作考核分占20%,听证评议分占20%,问卷测评分占60%;在同一类别的参评部门中,不允许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况。
3、参评部门实行跨区管理的,实行属地管理,参加当地“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在当地进行排序。 |